南安市医院自助售货机项目招标公告
南安市医院自助售货机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院务会研究决定,我院需摆放自助售货机,现将该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概况
1.1 南安市医院内科综合楼现有公共区域拟用于摆放自动售货机,数量为至少2台,用于提供医疗耗材及日用品服务。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应自行提供自动售货机,并全权负责售货机的日常运营、维护及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1.2 如遇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招标人场地无法继续出租的,则服务合同自动解除,招标人无需承担责任且不对成交投标人作出任何补偿。
2、运营要求
2.1自动售货机应具有多样化支付功能,包含但不限于:纸币、硬币、微信、支付宝等。
2.2售货机应配有监控设备,功能应可正常使用,业主单位有需要时成交投标人应配合调阅有关监控资料,且不得另行收费。
2.3自动售货机中所销售的医疗器械仅限第一类、第二类。招标人有权审核销售产品品种或数量或价格等,未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产品不得上架销售。
2.4本项目招标人仅提供场地,不对投标人的经营行为及所售产品承担任何责任。
2.5投标人自行负责售货机的日常运营、维护及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2.6投标人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因投标人的经营行为或其所售产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投标人应保证售卖的产品是原厂商原装、正规渠道的产品。
2.8投标人不得在自动售货机中销售过期产品,应安排人员日常巡查设备运转情况,及时下架临期产品。
2.9自动售货机中的所有在售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食药监局、卫生等监管部门要求,招标人有权进行抽检。
2.10投标人自行提供运营期内因经营和维修所涉及的一切物料,招标人仅提供摆放场地和电源接驳点,如运营过程中发生产品使用安全责任问题及医疗纠纷等,均由投标人自行处理或赔偿,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因此给招标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追偿。
2.11运营期内投标人自行负责设备的清洁、故障维修以及销售品售后问题,并保持自动售货机周围地面整洁无垃圾堆积。到期后如未续约,及时撤走有关设备。
2.12购物过程出现的任何客户投诉事宜,投标人应保证在接到致电后半小时内即有专人处理相关事宜,解决过程不得影响医院的正常秩序。
2.13投标人应开通24小时客服热线,如在购物过程出现任何客户投诉事宜,拨打客服热线,投标人可确保在半小时内安排专人处理相关事宜,不得影响招标人的正常工作。
2.14投标人须配套服务智能管理后台,招标人能随时了解售货机运营状态,即时查看机内库存、各品种销售数据、金额等。
2.15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指派维修人员的安全责任。人员进入招标人现场均保证遵守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大声喧哗或与周围人员起冲突造成不良影响。
2.16运营过程涉及与有关行业部门的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处理。
2.17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运营方案,至少包含设备使用管理方案、人员安排、运营服务承诺等。
3、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每3个月结算一次,具体管理费支付方式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二、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
三、资质要求
凡在国内进行工商注册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取得相关资质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有法人签名);
2、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有效年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经有效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自动售货机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7、提供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明;
8、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备案证明;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值为100分,其中,企业资质要求10分,商务运营方案15分,设备技术参数15分,业绩案例60分。
评标标准:
序号 | 评分标准 | 满分值 | |
1、企业资质要求(满分10分) | |||
1 | 企业资质要求: | 10分 | |
竞标人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0万元以上得10分,企业注册资金小于500-1000万元得5分,<500万不得分 | |||
2、商务运营方案(满分15分) | |||
2、 | 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至少应包括下列三项内容:1、售后服务承诺,2、设备运营管理方案,3、售卖产品管理方案,上述方案按照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横向对比。 A、方案中包含快速响应设备售后服务承诺、详细的设备运营管理方案、方案中有详细的售卖产品管理方案且详细完整、考虑周全、具有可行性的得 15分; | 15分 | |
3、设备技术参数(满分15分) | |||
3、 | 根据竞租人投入本项目自动售货机的外观、功能齐全性、客户操作便捷性进行比对和评价:设备需外观新颖,功能完备,应包含如下功能内容: 2、后台可以实时监控设备运营情况(具备设备在线、离线、启用等相关功能),同时能对售卖产品进行实时统计分析记录。 5、 设备应该自带手机免费充电功能,便民服务功能 (上述功能需提供实物照片或功能截图或演示视频进行佐证,如有必要应提供后台系统备查验) | 15分 | |
4、业绩案例(满分60分) | |||
4、 | 类似业绩: | 60分 | |
根据201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租人在公立三级医疗机构的自动售卖机的运营业绩(要求售卖品应包含医用耗材。注:食品经营业绩不予计分)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个三级医院的运营业绩得1.5分,满分60分,同一合同甲方不重复计分。 说明: 1、证明材料为单一投标人与医疗机构签署的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医疗机构官网中标通知(须提供官网网址链接) 2、竞租人提供得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为三级医院,如提交的案例为非三级医院,则每提交一家非三级医院,则倒扣5分,只至业绩分扣完为止。 三级医院标准认定按照提交案例医院的官网以及医疗机构分类目录为准。 3、竞标人须提供合同原件、现场图片、后台系统备查,若发现业绩造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 |||
各有效竞租人的最后综合得分=企业资质要求+商务运营方案+设备技术参数+业绩案例 |
五、报名须知
此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每月应向招标人缴纳管理费,管理费包括场地使用费、电费、管理服务费、增值税费等一系列费用。运营期内管理费单价不再调整,如有设备数量变化,按实际数量结算。管理费为固定单价(每月每台叁佰元整)。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9年10月 29日17:00前至南安市医院财务科报名(公休、节假日除外),递交相关资质材料。
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新华路330号。 邮编:362300
六、开标安排
请于2019年10月31日10:00前将投标材料送达南安市医院1号楼七楼会议室,逾期不候。(投标材料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封口必须盖骑缝章,如无密封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财务科 刘先生 电话:86394109
南安市医院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