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总医院关于临床检验标本委托检测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2
发布人:南安市医院
阅读 2231
南安市总医院关于临床检验标本委托检测服务
采购意向公告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医保〔2021〕10 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南安市总医院党委会经研究决定,各成员单位无法检验的临床检验和病理检查项目,由总医院统一与第三方检查、检验机构合作,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的单位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
1.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得印件。
2.制订服务方案,包括标本接收时间、运送时效、人员安排、冷链运输设施、生物安全、质量控制、服务规范及全过程溯源管理等。
3.费用测算及报价依据。
序号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现行 收费标准(元) | 折扣率 (%) | 折后协议 单价(元) | 备注 |
1 | |||||
2 | |||||
... |
所有材料均需盖公章,同时制作PPT演示文稿。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下午17:30。汇报交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松鑫 13559066508,邮箱:zyhq2020@126.com
南安市总医院关于临床检验标本委托检测服务采购意向公告.PDF
南安市总医院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