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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医院关于 南安市医共体检验中心、病理中心、影像中心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6 发布人:南安市医院 阅读 1915

南安市医院关于

南安市医共体检验中心、病理中心、影像中心采购意向公告 

 

受南安市总医院委托,经医院研究决定,拟了解建设南安市医共体检验中心、病理中心、影像中心的产品,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供应商推荐须知”的要求,于2022年12月1417:30前,到南安市医院(福建省南安市溪美街道新华街330号)急诊楼6楼电脑中心递交推荐资料一式两份(需现场签到),资料不全者,谢绝接待。具体见:供应商推荐须知。

供应商推荐须知

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地了解产品,请提供以下资料,资料一式两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具体事项请联系:洪先生15959518399、0595-86394112。

1.建设内容为南安市医共体的“检验中心、病理中心、影像中心”相关软件产品,需包含南安市医院病理系统,并能实现与现有的医共体信息平台项目、各基层医疗机构相关系统对接,实现检查检验互联互通互认。病理系统需实现和南安市医院的院内系统对接。报价应包含(南安市医院病理系统与院内系统之间的接口及医共体信息平台接口费用)。

2.需详细说明需要对接的系统接口情况。

3.填写产品介绍表(见附件一)。

4.提供具体的项目建设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5.提供供应商的资质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

6.提供供应商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联系方式。

7.提供供应商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提供该产品其它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9.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0.请于2022年12月1417:30前将相关材料递交到南安市医院120大楼6楼电脑室(需现场签到),节假日不休。

11.递交资料一式两份,资料不全者,将视为无效推荐,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

12.如需产品介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3.来院人员请提前关注“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最新防控公告,并按要求落实,未按规定落实导致不能参加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附件:产品介绍表

附件

产品介绍表

品牌/公司


功能及基本参数


产品优势点


目前已经建设过的单位


详细列出医疗单位需要对接接口改造的系统


报价


工期


免费维保期


后期维护费用


联系人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