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安市医院关于备案采购药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25
发布人:南安市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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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医院关于备案采购药品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办公室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闽医保办【2017】130号)、《福建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执行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结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20号)等文件精神,经临床科室提出申请,经福建省南安市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评议,现将硫酸阿托品注射液、湿润烧伤膏、注射用硝普钠、盐酸洛贝林注射液、过氧化氢溶液、呋麻滴鼻液、蓖麻油作为备案采购品种,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 04月25日 - 2023年 05月01日
公示期间来信、来访、来电:福建省南安市医院医务科:86394105
药剂科:8639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