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医院退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2
发布人:南安市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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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医院退款公告
根据《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退款通知书》(南市监责退[2024]1-1008号)要求,现就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4日对我院进行检查,发现未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情况进行公告退款。
请2023年11月11日至2024年6月12日期间有来江北院区住院的患者有涉及以下科室的住院患者:
1、眼科耳鼻喉科、普外二区、普外一区、消化内科、神经外科、骨科二区、骨科一区、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肿瘤综合科、呼吸与危重症科,儿科等十二个科室六人间病房;
2、儿科A730-A73三人间病房。
以上的住院患者,于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7日携带相关证明(身份证,医保卡,住院收费发票等)到南安市医院财务科办理退款手续,并领取退款
南安市医院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