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医院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杂物清运服务 采购公告
南安市医院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杂物清运服务
采购公告
南安市医院拟对江北院区、新华院区生活垃圾、零星建筑垃圾及杂物进行包干清运服务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安市医院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杂物清运服务
2、招标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内容及要求
3、服务期限:一年(2025年度)
4、最高控制价:9.9万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或许可资质;
2、投标机构须对所选分包的所有内容同时进行投标,不允许对分包的部分内容进行拆分投标;
3、投标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机构的正式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范围:南安市医院江北院区、新华院区
2、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及零星建筑垃圾、杂物(不含医疗废弃物、一次性输液软包装空袋、输液空玻璃瓶)运到政府设定的正规的垃圾处理点,招标方辖区内的生活垃圾须日产日清。可自行勘探现场。
3、根据招标方的要求,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转运、称重、交接登记并形成台账并按季度交由后勤保障科保存。
4、自行添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根据相关文件及招标方的要求,设置合理的分类标志。
五、报价须知及要求
1、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列出不同院区每月单价及投标总报价。报价包含材料、劳务、运输、车辆、人员、管理、维护、保险、税金等完成项目服务内容所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2、中标供应商在院内服务期间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院内相关制度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进行作业,车辆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垃圾没有及时处理,影响医院环境卫生,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院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4、验收:中标供应商每月按要求完成指定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订验收单。
5、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每季度向甲方提交发票及材料,甲方收到相关材料后3个月内付款。
6、本次招标采取远程开标,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将投标材料密封递交至江北院区后勤保障科,不参加现场开标。现场电话二次报价。
六、 评分方法
1、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1)本项目评标标准为:价格20分,技术60分,商务20分。
(2)投标价格:在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中,以最低有效报价=A;
各有效报价得分=(A÷该有效报价)×20;
(3)技术评分项60分:服务方案30分,应急措施10分,人员配置10分(需提供人员列表,相关证书等佐证材料),设备设施及车辆配置10分(需提供清单、照片、车辆行驶证等佐证材料)
(4)商务评分项20分:企业资信、许可证、认证体系等企业实力证明10分,同类项目业绩10分(需提供业绩清单,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佐证材料)
七、提交资料
1、资格预审文件(一份,无需密封),包括投标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授权书、联系方式。
2、投标文件(一份,装订成册并密封提交),包含以下材料:
(1)投标确认函(附件1);
(2)投标供应商资质文件
(3)报价表(包括各院区单价和总价,格式自拟)
(4)根据评分内容提供相关材料。
(5)服务承诺书、质保承诺书或投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6)投标承诺书(附件2)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材料投标供应商如未能按要求、按时提供,经评委会商议,可认定为投标无效。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7:30前
2、投标文件邮寄/递交地点:南安市江北大道2330号南安市医院A栋403后勤保障科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86394107。
九、质疑与投诉
1、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监督电话:86394170。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南安市医院后勤保障科
附:招标目录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及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年) |
1 | 新华院区、江北院区生活垃圾、零星建筑垃圾及杂物清运 | 9.9万 |
附件1:投标确认函
致南安市医院: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我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投标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名,职务)参与投标。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地址: 公司电话/传真: 投标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
附件2
投标承诺书
本公司报名参与南安市医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1、我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国家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等法律法规,参与本项目竞标,自觉接受医院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2、投标前三年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保证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承诺不参与围标串标;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4、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保证不提供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信用卡、宴请、免费旅游、赞助活动;保证不以任何名义给相关采购人员回扣、提成;不擅自到临床科室进行产品推销活动。
我公司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违反以上承诺,由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投标企业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