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医院欢迎您!

便民查询

便民查询:
科目类别 价项名称 价格(市级) 价格(县级) 价格(基层) 单位 备注
综合医疗服务类 1.本类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和其它医疗服务项目。2.住院时间计算: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即不论当天什么时间入院,按一天计算,出院时,不论当天何时离开,不计收当天住院床位费。3.多科室共同使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列入本类之中,如护理、抢救、注射、换药等等。4.在制定价格时已充分考虑医疗机构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等成本因素,医疗机构不得向患者另行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
(一)一般医疗服务
1.门诊病历手册费
其他费 门诊病历手册费 次 初诊建病历及病历手册收费
2.诊查费 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疗程中不再收取诊查费。
普通门诊诊查费 三级甲等医院和三级儿童专科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六岁及以下儿童实行加收政策,其中:主任医师加收5元,副主任及以下医师加收3元。
诊察费 普通门诊诊查费(住院医师) 20 15 10 次
诊察费 小儿普通门诊诊查费(住院医师) 23 18 13 次 限三级甲等医院和三级儿童专科医院
诊察费 普通门诊诊查费(主治医师) 25 20 12 次
诊察费 小儿普通门诊诊查费(主治医师) 28 23 15 次 限三级甲等医院和三级儿童专科医院
诊察费 普通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 30 25 20 次
诊察费 小儿普通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 33 28 23 次 限三级甲等医院和三级儿童专科医院
诊察费 普通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 35 30 25 次
诊察费 小儿普通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 40 35 30 次 限三级甲等医院和三级儿童专科医院
诊察费 诊查费(营养士) 16 15 12 次 设立专门营养诊室,由具备营养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从事营养状况评估(含营养咨询)并出具评估报告。
诊察费 诊查费(营养师) 16 15 12 次 设立专门营养诊室,由具备营养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从事营养状况评估(含营养咨询)并出具评估报告。
诊察费 诊查费(副主任营养师) 27 24 21 次 设立专门营养诊室,由具备营养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从事营养状况评估(含营养咨询)并出具评估报告。
诊察费 诊查费(主任营养师) 34 30 26 次 设立专门营养诊室,由具备营养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从事营养状况评估(含营养咨询)并出具评估报告。
诊察费 诊查费(便民门诊) 10 10 次
诊察费 专家门诊诊查费 次 ①每人半日挂号不超过8个(含病人拿到检查报告后复诊1次);②专家诊察区域须与普通门诊分开,设独立的诊室、候诊室、配备空调设备,专人为病人提供从挂号、诊疗、缴费、取药等全程导医;③知名专家排班看普通门诊只能按主任医师级别收取诊查费。
诊察费 专家门诊诊查费 500 500 次 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由医疗机构在最高限价内自主定价。
诊察费 专家门诊诊查费 265 252 次 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由医疗机构在最高限价内自主定价。
诊察费 专家门诊诊查费 143 135 次 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由医疗机构在最高限价内自主定价。
诊察费 急诊诊查费 3 2.7 2.3 次 在不同级别医师普通门诊诊查费的基础上加收
诊察费 门急诊留观诊查费 30 25 20 日 不足半日按半日计价
诊察费 门急诊留观诊查费(半日) 15 12.5 10 半日
诊察费 住院诊查费 20 18 16 日
诊察费 一般诊疗费 人次 一般诊疗费限乡村一体化管理已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所收取,其他村所按规定执行。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等按每疗程收取一次。村卫生所为每人次8元。
3.急诊监护费
治疗费 急诊监护费 80 70 60 日 符合监护病房条件和管理标准,超过半日不足24小时按一日计算,不足半日按半日计算。六岁及以下儿童在原价基础上加收30%。
治疗费 小儿急诊监护费 105 91 77 日
治疗费 急诊监护费(半日) 40 35 30 半日
治疗费 小儿急诊监护费(半日) 52 46 39 半日
4.院前急救费
治疗费 院前急救费 60 50 42.5 次 六岁及以下儿童在原价基础上加收30%;院前急救费主项与拆分项不能同时收取。
治疗费 院前急救费(内脏衰竭现场急救) 60 50 42.5 次
治疗费 院前急救费(外伤现场急救) 60 50 42.5 次
治疗费 院前急救费(烧伤现场急救) 60 50 42.5 次
治疗费 院前急救费(中毒现场急救) 60 50 42.5 次
治疗费 院前急救费(溺水现场急救) 60 50 42.5 次
治疗费 院前急救费(电击等现场急救) 60 50 42.5 次
治疗费 小儿院前急救费 78 65 55 次
5.体检费
检查费 体检费 10 10 8.5 次 不另收诊查费;不含影像、化验及特殊检查;仅限门诊健康体检使用。
6.救护车费 担架抬送另收30元,三层楼以上(不含三层楼,非电梯抬送)每楼层加收5元;接诊有暴力行为的精神病患者加收100元。
其他费 救护车费(担架抬送加收) 30 30 30 次 担架抬送加收
其他费 救护车费(接诊有暴力行为的精神病患者加收) 100 100 100 次 接诊有暴力行为的精神病患者加收
其他费 救护车费(三层以上加收) 5 5 5 每层 三层以上每楼层加收
其他费 救护车费 35 35 30 车次 用车>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3元
其他费 救护车费(超过20公里每公里加收) 3 3 3 公里 超过20公里每公里加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