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诊电子病历系统采购意向二次公告
关于门诊电子病历系统采购意向二次公告
我院于2020年3月6日发布在www.nasyy.com网站上的“关于门诊电子病历系统采购意向”公告因推荐须知的内容不全,今对推荐须知进行修改,特此进行二次公告,请有推荐意向的供应商在2020年4月15日17:00前到南安市医院120大楼6楼信息中心递交推荐资料(周六不休)。递交资料一式两份,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文件将被拒绝。产品介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供应商推荐须知
1、产品资料:供应产品报价表、技术参数、配置清单、优势、兼容性及特点等);
2、因本次采购要符合电子病历评价的4级要求,故供应商所推荐的产品应至少能符合电子病历等级4级评价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3、提供具体的项目建设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
4、提供供应商的资质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5、提供近2年内3家三级医院同产品的采购发票或中标合同复印件,要求体现价格;
6、提供供应商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联系方式;
7、提供供应商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以上材料均需盖供应商的公章。
联系电话:0595-86394112,叶先生;
监督部门:行风办 监督电话:0595-86394170
注:1、对已在第一次采购意向公告中投递资料的供应商,请根据这份公告要求再次投递,如对此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结束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反馈。
2、一旦所采购的产品进入招标程序,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直接与招标公司联系。
信息科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