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安市医院医用液氧供应服务的采购意向公告
关于南安市医院医用液氧供应服务的采购意向公告
医院研究决定,有意向了解医用液氧供应服务编号为NASYY2020-12,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附件1中的“供应商推荐须知”于2020年12月19日17:30前到南安市医院120大楼7楼设备科递交推荐资料 (周六不休)。递交资料一式两份,资料不全者,谢绝接待。
项目名称 | 报价 | 单位 | 每年大约使用量 | |
1 | 医用液氧 | 每吨: | 吨 | 230 |
南安市医院设备科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1:
供应商推荐须知
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地了解产品,欢迎医疗设备供应商前来设备科递交推荐资料(资料上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递交资料一式两份,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具体事项与设备科(0595-8394148)和使用科室联系。
1、项目报价一览表(含项目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全称)、成交价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备注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规定,医用氧气实行药品批准文号管理,医院购进医用氧,供应商应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的生产企业和质量体系认证《ISO质量管理体系及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医用氧既是药品,又是危化品,企业除了要取得药品的上述三证外,还必须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为保证医院医用氧气24小时不间断供应,供应单位要有足够的医用液氧生产能力和运输能力,供应企业必须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资质。
3、由于受医院内道路及装卸场地限制,需采用低温绝热气瓶供应。医用氧气罐为固定式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验,特种设备需由持有固定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维护,所有特种设备的年检费用和日常安全检查维护,检修,配件更换费用均由供应商提供。协助完成上级安全检查和演练。
4、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有效容积10000升的医用氧气罐。
5、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供应商法人及授权业务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推荐材料只有收到本科室确认收到电话才算真正送达,截止日前未收到本科室确认收到电话者视为未送达。